[行政法] 行政法2008測驗之卷錯題I

第一篇 第一章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62號之意旨,各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關於教師升等評審之權限,係為:
(A)特別權力關係   (B)公權力之行使   (C)聘僱契約   (D)公務員任命關係

A:B

釋字462 
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關於教師升等評審之權限,係屬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予公權力之行使,其對教師升等通過與否之決定,與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對教師升等資格所為之最後審定,於教師之資格等身分上之權益有重大影響,均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評審之教師於依教師法或訴願法用盡行政救濟途徑後,仍有不服者,自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以符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行政法院五十一年判字第三九八號判例,與上開解釋不符部分,應不再適用。

  大學教師升等資格之審查,關係大學教師素質與大學教學、研究水準,並涉及人民工作權與職業資格之取得,除應有法律規定之依據外,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實施程序,尚須保證能對升等申請人專業學術能力及成就作成客觀可信、公平正確之評量,始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且教師升等資格評審程序既為維持學術研究與教學之品質所設,其決定之作成應基於客觀專業知識與學術成就之考量,此亦為憲法保障學術自由真諦之所在。故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本於專業評量之原則,應選任各該專業領域具有充分專業能力之學者專家先行審查,將其結果報請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教師評審委員會除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該專業審查之可信度與正確性,否則即應尊重其判斷。受理此類事件之行政救濟機關及行政法院自得據以審查其是否遵守相關之程序,或其判斷、評量有無違法或顯然不當之情事。現行有關各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教師資格及升等評審程序之規定,應本此解釋意旨通盤檢討修正。




對於國家以私法形式履行社會行政任務的私法行政,下列那一部法律仍應有其適用餘地?
(A)行政執行法   (B)行政罰法   (C)政府採購法   (D)行政訴訟法

A: C

政府採購法:雙階理論


凡為中央行政事而委由地方政府之機關執行者,此等行政行為稱為:
(A)計劃行政   (B)直接行政   (C)間接行政   (D)給付行政

A: C

第一篇 第二章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行政契約之關係?
(A)全民健康保險之特約醫療院所與被保險人間之關係
(B)警察學校公費學生與學校間退還公費事件
(C)縣政府積欠鎮公所之代墊救助金事件
(D)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或法院命被告具保而代替羈押

A: A

(A)全民健康保險之特約醫療院所與被保險人間之關係→私法關係

有關行政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法是抽象化的憲法
(B)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契約,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
(C)稅捐稽徵機關得類推適用民國第343條免除規定,免除人民之租稅債務
(D)行政法與刑法之處罰,均以立法院制定的法律為限

A: B

(A)具體化
(B)行政程序法第149條
(C)租稅法定主義
(D)行政罰法§4: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關於公法與私法之區別標準,認為法規本身之內容僅國家或行政機關能實現者為公法,如任何人均可成為主體、能實現權利義務者為私法,係採何學說?
(A)利益說  (B)從屬說  (C)舊主體說  (D)新主體說(特別法規說、歸屬說)

A: D

依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為公法事件?
(A)公地放領
(B)政府發行公債
(C)代表國庫出租或出售公有財產
(D)農田水利會與會員之關係

A:D

(A)公地放領  No.89:私法 
(B)政府發行公債  No.386:私法
(C)代表國庫出租或出售公有財產  No.448:私法
(D)農田水利會與會員之關係 No.628 公法

關於農田水利會法律地位之描述,下列何者錯誤?
(A)農田水利會係屬公法人,其與會員間為公法關係
(B)農田水利會隸屬於行政院農委會
(C)人民與農田水利會間因徵收餘水使用費所生爭議為公法上爭議
(D)水利會所屬水利小組成員間之掌水費及小給水路,小排水路之養護費,其分擔,管理與使用基於慣行,應係私權,如有爭執循民事爭訟

A: B

(A)(C)No.628:至人民與農田水利會間因徵收餘水使用費事件所生之爭議,為公法上爭議。
(D) No.518

第一篇 第三章

關於成文法法源位階及適用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憲法優於法律,法律優於命令   (B)後法優於子法
(C)法規範之效力優先順序與適用順序相同  (D)母法優於子法

A: C

第一篇 第五章

下列有關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組織法具有劃定機關職權與管轄事務之功能
(B)限制人民自由及權,須有作用法為依據
(C)自治條例得作為刑罰之依據
(D)法律保留原則是積極的依法行政

A: C

(C)自治條例得作為刑罰之依據 →刑法§1,罪刑法定主義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剝奪人民生命」係屬何種事項?
(A)制度保留事項   (B)相對法律保留事項   (C)絕對法律保留事項   (D)憲法保留事項

A: C

下列有關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A)古典的法律保留,係指侵害保留
(B)凡是屬於法律保留的事項,即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
(C)技術性或細節性的規定,法律仍容許有概括性的授權
(D)只要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並不妨害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制定法規命令

A: B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2號解釋,揭櫫「法律明確性原則」之內涵,下列何者不屬之?
(A)法律若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
(B)規範內容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
(C)規範內容必須特定,具體
(D)規範內容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A: C

No.432 法律明確性原則
1.意義非難以理解
2.受規範者所得預見
3.可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第一篇 第六章

醫師法規定,非經取得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假設規定非醫學博士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明確性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平等原則   (D)狹義比例原則

A: D


稅捐稽徵機關如發現原處分確有錯誤短徵,為維持課稅公平原則,基於何種理由,要非不可自行變更原查定處分,而補微其應繳之稅額?
(A)公益   (B)信賴保護   (C)明確   (D)法安定性

A: A

58年判字第31號
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而經該管稅捐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案件,如經過法定期間而納稅義務人未申請復查或行政爭訟,其查定處分,固具有形式上之確定力,惟稽徵機關如發見原處分確有錯誤短徵,為維持課稅公平之原則,基於公益上之理由,要非不可自行變更原查定處分,而補徵其應繳之稅額。

第一篇 第七章

行政裁量權之行使違反一般法律原則及憲法保障基本權利之意旨,屬於下列何種裁量瑕疵之類型?
(A)裁量濫用   (B)裁量怠惰   (C)裁量逾越   (D)怠為裁量

A: A

外國人申請歸化為我國國民,如主管機關以該外國人之本國與我國非友好國家而拒絕其歸他,係指下列何種情形?
(A)裁量   (B)裁量違反比例原則   (C)裁量不行使   (D)裁量收縮至零

A: B


關於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不確定法律概念,固應尊重主管機關相當程度之判斷
(B)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有單一正確結果
(C)法院對所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均可審查
(D)公序良俗有一定標準,非不確定法律概念

A: A

第一篇 第八章

各級學校對學生之記過處分,法律性質為何?
(A)行政處分   (B)內部管理措施   (C)行政規則   (D)職權命令

A: B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行政法院所認係反射利益之範圍?
(A)違章建築之拆除   (B)政府賑災救濟   (C)都市計畫之個別變更  (D)公用道路之利用通行

A: C

No.156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法規命令
都市計畫之個別變更:一般處分,相對人可的確定,可爭訟

下列何者非主觀公權利之特徵?
(A)不具獨占性及排他性   (B)不得預先拋棄   (C)法律是否賦予公權利須透過法律解釋
(D)公權利不具專屬性(屬人性)

A: D

公權利之特徵:
1.不具獨占性、排他性
2.屬人性
3.不得預先拋棄
4.公權利保護方法之特殊性
5.法律是否賦予公權利,須經法律解釋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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